工程余款能否要回 律师认为:工程未完成部分款项无须支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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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6:42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吴刚、实习生孔月华、叶磊报道:“我丈夫工作时意外身亡,留下工程余款讨不回。”南昌市民吴女士昨日向记者哭诉。 据吴女士介绍,她丈夫章某从去年12月起承包了一项工程,为黄先生盖房,当时双方约定工钱为4万多元。不幸的是,她丈夫于今年5月在盖房时坠楼身亡。吴女士说,黄先生的房子当时已经完成了大半,她向黄先生结账,但黄先生以工程未完为由,要求她找人完工后 据此记者联系上了黄先生,他表示曾付给吴女士医疗费和安葬费,就工钱而言,应按工程量计算,已经支付给章先生足够的钱了,以前章先生都是提前从他那儿拿钱。黄先生说如果吴女士能继续为他完成整个工程,他将完全支付余额。 南昌市中矗律师事务所刘律师介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的,房东应该支付工程已完成部分的钱,但未完成部分款项是无须支付的。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