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认为“这种教育方法太粗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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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07:53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陈宝林 本报讯8月28日本版刊发了《“怎能这样对一个孩子?!”》后,一时间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其强烈的反响。人们纷纷给编辑部打来电话,阐述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建议。 继红小学的一位姓张的老师在电话中说,小姑娘才12岁,这种教育方法太简单、太粗 哈尔滨团市委维权部负责人王冰说,注重对孩子的道德培育,严格一些无可厚非,但是应该讲究一个正确的方法,毫不留情,一棍子打死的作法将对孩子的人生成长极其不利。 看到本报的报道后,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一些老同志立即赶到省游泳馆调查核实这一情况,并督促业余体校纠正这种不负责任的作法。该委员会的副主任、秘书长姜鹏认为,校方的举动,严重违反了《未成人保护法》,小女孩拿了别人十几元钱,只能算是一种过错行为,因此只要在内部进行批评教育就足以了,不宜公开。按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即使触犯了刑法,任何部门也绝不能将其姓名或形像公诸于众,关工委的老同志们希望类似的侵权行为不再发生。 哈尔滨金华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孔华认为,在这件事上,当事人及其监护人可以就此与校方严正交涉,要求其立即中止侵权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如果达不成协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在采访中曾向馆方的一名领导及教师打听这位12岁的女孩的联系方式,但都说不了解,不知是有意隐瞒还是确实不知,因此至今未能与其取得联系。 8月31日,记者获悉,贴在门前的通知撤下了。(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