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杂费标准 再次提醒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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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0:01 沈阳今报 | |
记者常征今报讯今天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教育收费问题再次成为学生和家长关注的热点。昨天,教育部门通过今报提醒学生及家长留心新学期收费标准。 在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中,城市义务教育小学杂费不超过40元/生/学期,城市义务教育初级中学杂费不超过60元/生/学期。 高中公费生学费标准为普通高中不超过200元/生/学期,重点高中不超过300元/生/学期,高中自费生学费标准为普通高中2000元/生/学年、重点高中3000元/生/学年,高中择校生学费标准为沈、大、鞍三市省级重点高中不超过三万元/生/三年,一般高中不超过1.8万元/生/三年;其他市省级重点高中不超过1.8万元/生/三年、一般高中不超过1.2万元/生/三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