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民工为讨工资欲寻短见被民警救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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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0:0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北京娱乐信报 警方提示:以轻生为要挟讨工资可被治安拘留 信报讯(记者姜新菊通讯员胡蓉)昨天下午,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苦心劝解,一名爬上高楼欲轻生的四川打工者被西三旗派出所民警成功解救。 昨天13时57分,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接到110报警,一名男子爬上西三旗小营小学正在施工的主楼楼顶欲跳楼。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轻生男子站在主楼楼顶升降机脚手架上,仅两手扶住钢管,情况十分危急。负责现场出警的李副所长一面劝解稳定该人情绪,一面派人到施工单位了解情况。一刻钟后,120急救车也赶到现场。 据了解,轻生者姓李,是该工地木工班组工人。因与施工方发生劳资纠纷而采取过激方式要求领取工资。14时许,在西三旗派出所调解下,施工方负责人、施工队工人代表爬上楼顶与派出所民警一道对轻生者进行劝解。其间轻生男子几番欲跳楼均被民警及劝解人员及时劝阻。17时零5分,该男子放弃跳楼在民警的搀扶下走下脚手架。一场轻生惨剧最终化险为夷。 在西三旗派出所,警方对李姓打工者及施工方进行了调解,目前该男子情绪稳定。同时,派出所对李姓男子采取过激行为提出严厉警告。警方提示:发生劳务纠纷等问题,应当到当地法院提请诉讼,通过正当的途径争得自身的合法权益,而不应当以轻生为要挟。依据治安管理条例扰乱公共秩序之有关规定,此类行为警方可对行为人进行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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