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同居不和闹分手 老太索要精神损失2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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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5:0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 张家港消息:两位老人未婚先非法同居,分手时老太索要2000元精神损失费。 家住港城的陈老汉年逾七旬,经人撮合认识了六旬的王老太,两人于去年2月同居到了一起,开始两人还凑合,陈老汉每月都要给王老太300元零花钱,没曾想王老太的花费颇大,两人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陈老汉实在受不了便提出分手,可王老太赖着不走,要求陈老汉赔偿2000元精神损失费,陈老汉出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日前,张家港法院作出判决, (陈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