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输血时染上丙肝医院:供血人身体健康 白血病男孩打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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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5:0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苏州消息:扬州男孩皓天在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医治白血病一年多,花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且负债累累,好在病情终于被控制了。但是,一家人刚开始好转的心情随着一张诊断书再次变得绝望——由于输血时染上了丙肝病菌,导致肝功能受损,白血病的巩固治疗只能中断,病情反复,随时有复发的可能。为此,皓天一家多次和苏大附一院协商无果,日前向扬州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索赔,据了解,索赔金额高达300万元。 在治疗白血病期间,皓天一家对苏大附一院的各种治疗是比较信任的。由于孩子患的白血病属于那种治愈率较高的类型,去年9月,孩子出院回家上学了。就在一家人的生活开始恢复正常时,去年11月,孩子被确诊感染上了丙肝病菌。由于孩子最后一次在苏大附一院做疗程前还没有患上丙肝,由此,孩子的父母怀疑是在苏大附一院住院输血期间感染上了丙肝。 按照医院的记录,皓天在2002年5月31日和6月7日曾输过两袋血小板。由于涉及白血病的治疗,库存血浆不适于采集血小板,院方遂从苏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提供的两名供血员处抽血并采集了血小板。皓天的家属认为,由于目前无论在医院或者在血站已经找不到供血员的原始血样,因此无法证明输入的血小板就是从这两个供血员身上抽取。而且,卫生部规定,医院不能自行采血,血站采血后,必须做初检和复检,原始血样要保存半年以上。 为此,医院和血站却有不同的说法。接到法院有关法律函件后,本着特殊医疗侵权案件举证倒置的原则,苏大附一院为了证明孩子染上丙肝未必在本院,特意找到了当时的这两位供血员,血检证明,两人血液健康,而且在输血时期的前后半年内,也不是丙肝带菌者。血液科吴德沛教授证明,由于输血当时,患儿正处于病情比较严重的当口,所以院方立即组织采集新鲜血液并分离出血小板。为此,院方举出《献血法》第15条“为保证应急用血,医疗机构可以临时采集血液”的规定。而中心血站去年5月31日的输血记录证明,当天由于患者需要的血小板单位和血站的设备要求不符,血站无法采集到达到治疗病人标准的血小板,因此,根据血站和医院的有关协议,血站马上把供血员提供给医院,并由医院直接采集了血小板。 据了解,皓天一家目前仍然在为孩子看病四处举债。他们将包括苏大附一院、苏北总医院等数家著名医院告上法庭,目的是要替这个8岁的男孩讨个说法。(高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