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儿写日记 漏记几笔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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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1日19:37 钱江晚报 | |
沈福泉 刘兴艳 方云凤本报讯洪建军大喊冤枉,说自己日记本上记的没偷那么多。而当检察官把证据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无话可说了。日前,杭州市江干区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洪建军今年20岁,读了二年初中辍学后,在浙江省淳安县老家学了两年摩托车修理,去年2月来到杭州打工。一次,他在歌厅里遇上了江西青年李辉(另案处理)和安徽青年廖桂 就这样,每到凌晨三四点钟,洪建军等人就像幽灵般地游荡于杭州城东一带,寻找目标。去年11月5日凌晨,洪建军、李辉、廖桂喜在位于城东的弄口村一幢小楼门前,推开了没有上锁的大门,将院子里一辆“绿源”牌电动自行车偷走。第二天,李辉通过熟人,把已经砂洗过的“绿源”以400元的价格销掉后分赃。 据统计,从去年10月至今年2月,他们3人先后窃取电动自行车6辆、摩托车2辆、自行车赛车1辆,总计价值人民币2.05万元。 落网后的洪建军在交代盗窃犯罪时竟然说:我没有你们说的那么多,因为每次偷了东西我都记了日记。企图为自己开脱罪责。但当检察官拿出证据的时候,他终于无法狡辩,只好说“可能是我漏记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