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管交钱莫问所以 衡水电费《通知》不明不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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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2:43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衡水市区很多居民交电费的方式是,到了交费的时候,就会收到《衡水供电公司交费通知单》,上面有电表的上月读数、本月读数、电量、电费,一目了然,然后由银行从存折上代扣电费。然而近日,衡水市区胜利西路的居民王女士向记者反映,这一段时间,有些用户收到的却变成了衡水供电公司用电处的《通知》,《通知》上只声明:“你户自×年×月共欠我公司电费××元。”用户到银行交上钱后,只看到存折上有“代收”字样,根本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少电,电费是怎么收的。 记者看到王女士收到的《通知》上写:“你户自2003年7月共欠电费××元,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的规定限期三日内交清电费,并加收违约金,否则停止对你户供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你户自负。”落款为“衡水供电公司用电处”。 随后,记者与王女士一起来到了衡水市报社街电业分理处。在建行专柜,王女士存上了200元钱。记者在王女士的存折上看到,摘要一项里显示的是“代收”字样。说起“加收违约金”,营业员称,《通知》上这么写是为了让用户及时交电费,其实并不收取,要详查应该去用电管理处抄表科。 在衡水供电公司用电处抄表科,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在电脑上查出了王女士家每月的电表读数、用电量、电费,并一项项指给王女士看。他还告诉王女士,存折上“代收”一次是一个月的电费,用电费除以0.475,就是当月用电量。记者询问为什么不给用户一份明明白白的“电费收据”,李先生说,他们的人手紧,等一两个月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多了,就能每个月给用户一份明明白白的单据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