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被处理凉鞋“凉”了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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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5:09 济南日报 | |
本报讯几场秋雨过后,济南气温逐渐下降,许多商家纷纷进行换季大甩卖,降价处理的宣传广告让消费者怦然心动。但是盲目购买,往往引发不必要的烦恼。昨日,天桥区消协公布的统计数字表明,仅8月份关于鞋类商品的投诉就达21起之多,占当月日用百货类投诉的55%,并呈明显上升趋势。 购买何不“货比三家” 昨日,记者来到山东鞋类批发市场时,工商管理人员正在调解一起商家和消费者的纠纷。家住工人新村的王女士告诉记者:“我一进市场门就看中了一双凉鞋,马上就买了下来。可是我转到另一家鞋摊时,却发现同样款式、做工更细的一双凉鞋,要价却比我买的鞋价格低得多。于是,我就回到买鞋的摊位要求退货,结果双方发生了争执。”工商人员向王女士作出解释:“该凉鞋属于处理商品,其本身没有质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此事只能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因此提醒消费者,买鞋时一定要先转一转看一看,不要马上就买,货比三家才能买到称心如意的凉鞋。 谨慎不花“冤枉钱” 换季处理的凉鞋原标价较高,因此处理价变得极具诱惑力,但当人们购买后,鞋的售后服务却难以保证。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商品的质量、用途和有效期,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处理鞋时一定要持谨慎的态度,从做工、质量、款式上多加辨别,以防买到质量差的鞋,而白白地花了“冤枉钱”。 莫忘索要发票和信誉卡 市民孙女士近日购买了一双凉鞋,才穿了一个星期,鞋上的装饰带就掉了下来。由于是处理商品,孙女士并没有索要发票和信誉卡,因此无法认定是哪个商家卖的货,这给纠纷处理带来很大难度。工商人员提醒说:“消费者不要因为购买的是处理商品而感到无所谓。尤其是买鞋,一定要向商家索要发票和信誉卡,并在信誉卡上注明所买鞋是皮质的还是革质的,因为皮质的三包期限为三个月,而革质的三包期限为一个月。”(张良刘炳辰 陈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