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噪声许可证》可到环保部门办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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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6:1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冯庆)记者昨日从市环境监理所获悉,从昨日开始,施工单位在申请连续作业等有噪声产生的事项时,不必经过市建设部门预审,可直接到市环保部门申请办理《施工噪声许可证》。 据介绍,根据《深圳市建筑施工噪声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遵照法定的施工时间,禁止中午(12∶00-14∶00时)和夜间(23∶00-7∶00时)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 作者:记者冯庆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