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数量全国居首 我省昨起实施相关安全监察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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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6:18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9月1日电】(记者吴勇加)作为特种设备大省的广东,今天开始实施《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严格监察特种设备,力争把安全事故发生率压下来。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特种设备大省决不能成为“事故大省”。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常见的有锅炉、气瓶、电梯、起重机、索道、游乐设施等。据调查,广东省目前共有特种设备38.3189万台,数量居全国首位。 2002年广东全省发生特种设备事故45起,造成42人死亡、24人受伤。面对大量血的教训,广东省有关部门从2000年5月开始起草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历时3年,今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为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法规依据。 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规定》强化了政府监管责任,明确要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销售、维修、改造等经营性活动;不得要求接受许可、登记审查的当事人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特种设备、材料或其他产品;并规定除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单位的责任须依法追究外,对该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查明负有失责行为的,也须负连带责任。根据《规定》,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不依法受理检验检测申请,严重延误检验检测,造成损害等行为的,采取或罚或赔的严格管理手段。 作者:记者吴勇加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