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大”横行乡里被控22项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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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7:56 黑龙江日报 | |
解娟 石峰 记者 蒋国华 本报1日讯今天,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李淑珍(绰号李老丫)、邢兆林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并组织敲诈勒索、诈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赌博、伪证、故意伤害、窝藏罪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9月,蔡某等六人到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上兴利屯邢兆林家食杂店喝酒时,双方发生口角,邢兆林用尖刀刺蔡某两刀,致使蔡死亡。 被告人许广波在任阿城市公安局预审科预审员期间,在办理邢兆林故意伤害一案中,接受邢妻李淑珍的请托,为李淑珍、杨晓燕创造做伪证的机会。原阿城市公安局预审科科长付文彦、阿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科科长马庆禄、阿城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叶立军、阿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于国斌在办理邢兆林案中均涉嫌徇私枉法罪被起诉。 被告人李淑珍与被告人邢兆林、邢红梅、李莲臣、李勇、计井波、杨晓燕、孙小雁系亲属或干亲属关系,李淑珍组织邢兆林等人形成亲属链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以此来聚敛财富操纵选举,利用手中权力横行乡里,并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非法保护。该团伙以李淑珍为核心,在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大肆进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检察机关还列举了李淑珍等人的22项违法活动。(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