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职员醉酒后持刀刺死男同事被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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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8:51 信息时报 | |
近日被东莞中院判死缓 本报东莞讯 (记者 王伯乐 通讯员 王创辉) 一酒店女职员醉酒后大管“闲事”,因反对同房好友与另一男同事谈恋爱,竟然持刀将该男同事刺死。日前,这宗离奇案件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黄桂琼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持水果刀狂命追杀 黄桂琼与陈某是同乡、同学关系,也是东莞市长安镇集安酒店的同事,同住在该酒店员工宿舍607房,并共用一张床。2003年2月27日凌晨3时许,黄桂琼酒后回到宿舍,与陈某躺在同一张床上聊天。当黄桂琼质问陈某是否跟黎某军谈恋爱时,陈某予以否认。黄桂琼认为,其他同事都知道陈某跟黎某军谈恋爱,而自己跟陈某关系这么好,陈某都不告诉她,觉得陈某不够朋友。随后,黄桂琼以“不想陈某被黎某军欺骗”为由,即到该楼502房叫黎某军到607房对质。 当黎某军来到607房后,被告人黄桂琼边质问黎,边动手朝黎的脸部打去,但被黎推开。黄桂琼被推开后,在宿舍内的一张空床上拿起一把水果刀,朝黎某军胸部刺去。黎某军被刺后即转身往外逃。 这时,黄桂琼持水果刀紧追上黎某军,又朝黎身上刺去,致黎某军倒地。后来,黎某军在被送医院抢救途中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黎某军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黄桂琼于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案发前三次买酒豪饮 据相关证人证实,2003年2月26日晚原本轮到黄桂琼上夜班。9时15分左右,黄桂琼找到同事容某珍,要求容替她值班,容便答应了。后来,有人见到黄桂琼先后三次在一商场购买了2瓶红酒,1瓶白酒。后又有证人陈某、黄某贤证实,2003年2月26日晚,黄桂琼曾带了一瓶红酒,到他们在长安镇乌沙天正广场的地摊拜访,并跟他们一起喝酒。 据黄桂琼交代,案发前自己喝了很多酒。回到集安酒店员工宿舍607房后,自己便质问黎某军,并拉他的衣服。当时自己被黎某军用力推了一下,然后就撞上了床架,之后发生的事就不记得了。黄桂琼还称,因为和陈某关系要好,而自己又知道黎某军已有女朋友。见到陈某与黎认识不久就谈恋爱怕陈某上当,于是就去找黎某军对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