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流浪汉岂能一逃了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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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03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施健康)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省内的一些主要交通干线上,屡屡发生流浪人员被车撞死的事。肇事车辆往往逃逸,而受害者尸体也无人认领。这些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事故赔偿等问题都难以解决。 在滁州市境内的主干公路上,近几个月发生了几起这类事故。6月9日和6月11日凌晨,两名中年流浪汉被撞死在路边,肇事车辆都逃走了;8月8日和10日,又有一名女性和一名男 安徽维益律师事务所律师鲍广春点评:本系列案例中,如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是受害者本人,则事故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如肇事者是司机,则司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责任。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者甚至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此,司机对流浪人员不要因其精神失常且又无人监管而淡薄自己的法律、道德意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