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花板砸昏一网虫 为700元药费双方起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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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09:38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一姓陈读者致电本报热线称,她7月31日到位于福州市八一七中路的诺尔网吧上网,突然一块天花板落下来,砸在她的后脑上,致使她当场昏迷,经医院治疗现在已有所恢复,但网吧业主嫌医药费太贵,不打算付,双方发生了争执。 陈女士称,7月31号下午4时多,她在诺尔网吧角落的79号机上上网,此时,一名电工维修电线爬到她旁边的梯子上,由于电工的疏忽,一块很大的天花板(后来说是石膏)从顶 陈女士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到网吧上网,网吧业主对她的安全应该提供起码的保障,现在事情发生了,老板连医院开的药都嫌贵,实在太过份了。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诺尔网吧的一个黄姓管理员,黄先生对陈女士的受伤深表歉意,认为这起意外事故应该由网吧负责赔偿医疗费用,并已付了300多元的治疗费,但是对昂贵的恢复药费用,黄先生认为没有必要。他说,其实发生这样的事请谁也不愿意。 对于这起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的宋先生认为,消费者在网吧里消费受到伤害,这当然是由网吧负责赔偿。医生开药方自有医生的道理,网吧没有权力去指责。至于医疗费用,受害者可以自己先付,因为治伤才是最重要的。只要网吧还在,就不怕没有赔偿。有什么问题自己协调不好可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来投诉,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还可以到法院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