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薇薇”公堂上各执一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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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0:27 沈阳今报 | |
记者房立今报讯近日,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提出侵权诉讼,认为北京京都薇薇美容院对自己的商标构成侵权,并要求赔偿500万元人民币。昨天,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沈阳薇薇美容有限公司诉北京京都薇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权一案。法庭经过三个小时的审理,没有当庭宣判。(详见今报8月24日相关报道) 在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京都薇薇的广告是否构成侵权,本案是否应该终止审理 为证明京都薇薇的行为构成侵权,沈阳薇薇向法院提交了多份京都薇薇在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广告。但京都薇薇认为发布这些广告的并不是被告京都薇薇科技有限公司,并向法院提供了四个带有“薇薇”字样的相关公司的营业许可证。 沈阳薇薇认为这四个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说明这几家公司有着密切的关系。此外,沈阳薇薇在京都薇薇的网站上查到其共有四个名称。 京都薇薇提出在媒体上做广告的是京都薇薇的连锁加盟店,他们有着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沈阳薇薇认为,“京都薇薇”这个商标的所有者是京都薇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许可他人使用并造成损失的,应该由所有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在法庭上,沈阳薇薇向法院提交了各种荣誉证书,用以证明沈阳薇薇在沈阳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京都薇薇认为,这些荣誉证书的所有者不是原告,不能证明沈阳薇薇是知名商标。 下午4点半,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