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房曾有人上吊死亡 购房者欲告房东隐瞒隐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0:54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9月2日讯(记者朱英华) 在购买二手房之后,梁先生才获知自己所买的房屋曾经有人上吊死亡,觉得十分晦气。对于房东隐瞒了“凶宅”隐情,梁先生要追讨说法,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虽然房东的这种隐瞒有不道德之嫌,但从法律的角度看房东并没有过错。 在南宁市一电脑公司工作的梁先生近日向记者反映,今年7月上旬他在选购二手房时,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的韦伟律师。韦律师认为,虽然说房东未告知购房者所购房屋曾有人上吊死亡,不太妥当,但是这种隐瞒并没有构成实质上的影响,在我国相关法律条文中也没有规定房东有这种告知义务;购房者与房东间的买卖行为没有构成无效或可撤销的要素,所以从法律的角度看,该房东是没有过错的。但对于购房者来讲,因购买“凶宅”而致使精神上受到损害,可以和房东协商取得精神上的补偿。 作者:朱英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