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开始征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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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0:58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朱振科记者王鑫)昨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正式开始征收,以此促进各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保证残疾人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据介绍,这次出台的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的政策中规定,我市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置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在职职工总数1.7%的单位,每少安排1人,按不低于我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保障金的时间是从1997年7月1日算起。 由财政全部拨款的行政单位和由财政全部补助或部分补助的事业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代扣保障金;而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以经营收入为主要支出来源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由市地方税务局统一代征保障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