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阿娟通讯员高暄海亮)在昨天的全市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牢固确立“司法为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成了重中之重,司法为民被作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此同时,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提出了保持公仆的“布衣意识”。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宴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 ”由唐代诗人白居易做县尉时的一首自省诗说起,高法院长提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看法。并着重强调了公仆的“布衣意识”。其认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推进,法院工作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状况凸显出来,具体表现为一些案件裁判不公,久审不结,久拖不执,极少数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甚至枉法裁判、收受贿赂,一些法官特权思想严重,对人民群众“冷、硬、横、烦、推”。情况表明,人民群众对有些案件的裁判不满意,往往并不是对办案结果有什么意见,主要是对法官的形象和审判作风有意见。一些法官不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对当事人诉讼上的特殊困难置之不理,不严格依程序法办事,与当事人一方私自接触等等。所有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有自觉坚持司法为民的价值取向,由此,高法院长向各级法院提出了坚持司法亲民、司法利民和司法便民的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执行不力和形象不好”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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