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将按套内面积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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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2日15:06 新闻晚报 | |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去年11月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昨天通过市长办公会会签,近日将公布出台。办法取消了多项对买房人资格的限制,同时加强了商品房预售环节的管理。此外,备受关注的商品住宅按套内面积销售的方式也被确定下来。 据透露,新的《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与以往的《北京市房屋销售管理办 第一,预售商品住宅的,必须按套内面积计价; 第二,外地人买房和北京人买房一样省事,今后,农民和外地人在北京购房将不用再审批; 第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其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4以上; 第四,交房时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误差超过3%的,买房人有权退房; 第五,开发商如果没有在合同里标明预售商品房时设置的样板间与实际交付使用房屋的差别的,实际交付房屋应与样板间一致。按照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间的,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没有告诉预购人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装修标准、布局结构及其附属设施等与样板间是否一致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间一致。 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里约定这些内容,消费者有权申请赔偿。 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在销售、转让等方面出现重大变革,该办法将于2004 年1月1日起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