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受理首起"缓费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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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5:05 北京青年报 | |
李罡 张月珍 井盖突翻打工仔丧生 家庭困难户籍地证明 本报讯9月1日,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实施司法为民50条便民措施的第一天。因自来水井盖突翻落入井中致死的陕西来京务工农民袁周利的亲属,成了北京法院享受50条便民措施中“困难群众缓收诉讼费”的第一人。 家里上有50多岁的父母,下有刚满8岁幼子的陕西农民袁周利,来京后一直在一个搬家公司打工。今年8月3日,袁周利在本市丰台区马家堡一小区从事搬家服务时,踩到了一单元门口的自来水井盖上,该井盖突然翻转使袁周利落入井中受伤。随后袁周利被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治为失血性休克,肝、脾破裂,多脏器衰竭。袁周利终因伤势过重于4天后死亡,年仅33岁。 死者袁周利的家属认为,使自家亲人受伤的自来水井盖属城市供水管网的附属设施,理应由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和维护。同时井盖 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内有安全隐患的设施负有及时发现排除或通知有关部门排除,在隐患位置竖立警示标志等义务。 上述两个机构均没有履行应尽义务,使行人落入井中致死,二机构对于袁周利之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于双方协商未果,袁周利的妻子和其父母、儿子将两公司告到了西城人民法院,要求二被告赔偿医疗费、抚恤金及精神损失费等。 由于该案原告是失去家庭生活支柱的陕西农民,在来北京打官司前原告户籍所在地的政府部门为其出具了确系家庭困难的证明。9月1日,在北京市高院发布实施50条便民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的第一天,经西城法院院长批准,该院按照司法救助对象对该案以缓交诉讼费予以立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该案审结后如果原告胜诉,诉讼费将由被告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