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雅园炒物业一团乱麻 胡密珍捞好处是否属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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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8:45 新华网 | |
历时两年多,引起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中海雅园业委会与中海世纪物业之间的纠纷又有了新进展。昨天,中海雅园业委会与中海世纪物业在海淀法院进行了半小时的举证和质证。这是9月1日起《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本市首例小区业委会起诉要求更换自己选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案件。法庭实录在法庭上,中海雅园业委会主任胡密珍拿着9月1日起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以“排除妨碍”为由,要求中海世纪物业立即退出中海雅园,并将其掌握中海雅园小区的所有材料转托给北京君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海世纪:胡密珍没有诉讼主 胡密珍:中海世纪没有物管资格胡密珍说,首先中海世纪物业公司进驻小区时,没有取得物业管理资格,是开发商将前一公司中海物业赶走,强行让中海世纪物业进驻的。进驻后,小区内的绿地草坪管理得不是很好,小区居民曾多次发生自行车被盗、家中财物被盗的案件,小区保安形同虚设。主要是他们觉得,中海世纪物业没有站在维护全体业主合法利益的立场,而是尽量去维护开发商的非法利益。因此在其进驻后,有70%以上的居民拒绝交物业费。胡密珍认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民意调查记者驱车来到中海雅园小区的大门,保安笔直地站在门口,但没有让记者出示任何证件,记者长驱直入开进了中海雅园小区。记者透过会馆的窗户看到,几个业主正在会馆的大厅里踢毽子,三个穿着制服的保安不时地和过往的业主打招呼。记者并没有发现物业与居民之间有直接摩擦的迹象。业主宋女士:换不换物业没关系走进会馆的大厅,几个踢毽子的业主听到记者打听物业办公室,他们就停了下来。得知记者是为物业更换的问题而来后,他们便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一姓宋的女士告诉记者,自2001年6月,中海世纪物业进入小区以后,物业费不像以前收得那么齐了,很多业主都不交物业费。她认为,小区现在的物业服务质量不高,保安素质不够好。另外一个业主告诉记者,小区曾经有一个保安盗窃过业主的物品。不过即便如此,宋女士和周围几位居民还是认为:其实换不换物业没什么关系,只要物业的服务质量能够让业主满意,能够真正做到为业主服务就可以了。业主温先生:胡密珍不能代表我们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十名业主。谈到胡密珍,不少居民的语气生硬。“她口口声声称自己是业主委员会主任,但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是谁给与她的这个称谓。”业主温先生说,“这个小区内根本就没有召开过全体业主大会,也没有推选令我们信服的业主委员会。而胡密珍说的那个业主委员会只是她的个人行为。”小区传言:胡密珍在捞好处就招标的事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向记者讲述了一个在小区内流传很广的故事:因为胡密珍不愿缴纳物业管理费,于是她就以中海雅园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身份,在外面找了一家“亲信”的物业公司。作为该物业公司成功进驻小区的条件,胡密珍每月除免缴物业管理费的同时,还可得到5000元的“提成”。电话采访胡密珍回应传言在电话中,胡密珍告诉记者,关于“提成”传言早就有了。在去年,中海世纪物业公司就曾散发上千份传单,说她如何想将中海世纪物业赶出去,与新物业合作,以谋取私利。就此,她在今年3月份,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将中海世纪物业状告到了海淀法院,要求对方在小区所有楼房大堂公开赔礼道歉。后来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她胜诉,之后对方上诉到市一中院。胡密珍在电话中说,一中院已经认定对方没有事实根据,法庭曾征求她的意见,是否只让中海世纪物业在法庭赔偿道歉,但被她拒绝。她说,一定要他们在公开场合贴出赔礼道歉的材料的公示,挽回她的名誉损失。(记者/郭志霞王佳赵源)(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