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物业管理收费实行等级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8:45 河北日报 | |
据新华社电(梁正文、齐菲)从9月1日起,天津市将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和收费标准“双透明”政策,从而使服务有了新标准,收费有了“定盘星”。 目前,天津市有接近一半住宅实行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已成为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关心的焦点问题。天津市物价局和市房地产管理局联合制定颁布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服务和指导价格标准,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物业管理服务按照硬件确定等级,软件确定菜单的原则,根据物业管理服务中房屋管理、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综合管理服务等内容,每平方米确定为一级收费标准为1.00元/月,二级为0.75/月,三级为0.5元/月,四级为0.3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根据服务内容的变动等因素上下浮动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