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就告诉别人你是同性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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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9:2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施健康)有关同性恋的法律问题在我国基本是空白的,但在现实生活中同性恋问题有时会带来纠纷,这几天,合肥市12348热线就接到有关同性恋的法律咨询。 昨日有一位年轻男子拨通12348热线,说他有一位朋友是同性恋者。他的朋友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一位18岁的男孩,他们处得不错。一天晚上这位大哥哥将小弟弟带回家过夜,之后,他们继续保持来往。不过很快,大哥哥就发现小弟弟经常向他要钱,看中什么好的 安徽新洲律师事务所沈国庆律师点评:有关同性恋的问题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还没有相应的明确规定,解决此类问题只能从《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中来寻找依据。既然法律并未就此作出明确规定,那么就不能说同性恋是违法行为。但如果有关当事人有采用强迫、威胁、伤害他人身体等违背他人意志并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行为,则属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受害的一方可依据《刑法》、《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来要求致害方承担责任。上述案例中的“小弟弟”如果以此要挟索取钱财,数额较大的话,则触犯了《刑法》的规定,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