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院拟推便民20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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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9:33 东方新报 | |
昨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拟推的20项便民措施正式定稿。这些措施能给老百姓打官司带来哪些便利呢?昨日,新报记者专程采访了省高院,请有关负责人细释新举措。据悉,这些便民措施将于近日正式发布,从发布日起正式实施。 来信来访7日内回复 新措施规定,接待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回复制。对一般的群众来信来访在7日内回复,涉及复杂疑难案件的在1个月内回复。对申诉来信来访进行摘报,及时反映和解决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另外,对待来访群众要做到问一声好,道一声请,递一杯茶,让一个座,送一步路。 超审限案11月前清理完毕 新措施提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应在11月底以前将超审限的案件基本清理完毕。对于那些一拖就是几年的严重超审限的案件,要通过“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予以彻底解决,绝不允许再出现类似情况。另外,大力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告人正常行使诉讼权利,对有罪的被告人及时宣判,对无罪的被告人依法予以释放,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简单小额诉讼纠纷就地审结 便民措施规定,法院要普遍实行繁简分流机制,依法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大力推进普通程序简便审。积极推行巡回流动办案,对于简单、小额诉讼纠纷,依法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 拖欠工资案快审快执 为依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利,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制裁职业中介机构欺诈行为的案件要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另外,要大力加强行政审判,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及时审结涉及行政机关整治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行为的案件。 司法救助案件优先立案 认真坚持司法救助的法律制度,切实保护有理无钱的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切实实行诉讼费减、缓、免制度。对司法救助案件实行“三优先”,即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另外,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依法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代理诉讼。 先执行后收费 大力加强执行工作,改革执行收费制度,全面实行先执行后收费,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涉农案件及时审理 积极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对涉农案件的审理,要及时审理涉及“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的案件,依法制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打击和制裁坑农、害农行为。 公民持身份证即可参加旁听 为方便人民群众旁听案件,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新举措还规定,公民持身份证即可旁听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另外,开庭审理重大有影响案件,法院还必须有组织地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 法官严禁私见当事人 法官严禁私自会见所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委托人,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外,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公开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案件,法官应当庭总结举证、质证、认证情况和争议焦点等,使诉讼当事人明确了解庭审结果。 此外,全省法官必须严格执行《法官法》规定的“十三个要不得”、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制度”20条及省高院“六个严禁”。就此,省高院将加大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颜家文 实习生袁乐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