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办实事 大家共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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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09:59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一、坚持政务公开,杜绝“三乱”现象 (一)各分、县局要在办税大厅公开悬挂行政收费许可证,公开办理税务登记证、购买发票等涉税事项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绝不自立章法另行收费,也绝不趁办理证照年审时搭车收费。 (二)对纳税人征订税务报刊采取自愿、自主选择原则,不强制征订,不强行摊派。 (三)对实行“双定”征管的个体户,我局将“双定”的税额等情况公开。 (四)对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领购发票和减、免、退、缓税等事项以及其它纳税人的涉税事宜,都要在办公场所公开办事程序,统一办理流程和所需提供资料。 (五)实行对纳税人涉税违法案件公示制度,公开处罚依据、标准和结果。 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税程序 (一)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年审、纳税申报、缴纳税款、领购税务票证等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将资料送由税务人员内部传递办理,办结后再通过受理窗口反馈给纳税人。 (二)部分涉税业务实行限时服务。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进行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申领普通发票准购证,即到即办;原规定在30日内办结的税务登记证年审、变更等事项,现限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税务登记证限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临时认定、正式认定,由原定的在20日内办理,现分别限在15和5个工作日内办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变更(变更主管征收分局的除外)实行即时办理。 (三)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证需办理的发票清理、税款清算等工作,将过去分由征收和稽查两部门负责办理,改为单独由征收分(县)局一个部门负责。 (四)纳税人购买普通发票,取消征收分、县局管理所(税务所)核准环节(查实有违章和欠税行为的除外),直接到发票发售窗口实行验旧购新,限量购买的办法。普通发票的审核时限为90天,对期满后未用完的发票无须剪角作废,可继续使用;对用票量大的企业实行定期主动上门验票。 (五)个体“双定”纳税户实行简化申报、减并征期的办法。税款由每月缴纳改为按季缴纳,纳税即视为申报。 (六)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准购证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内容变更,由过去分局、市局多层审批,改为由分局直接办理。 (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注销,由现行的“企业申请——征收分局审核——稽查分局检查——市局审批”三个环节,减少为“企业申请——征收分局审核——市局审批”两个环节。 三、建立“绿色通道”,积极主动热情服务 (一)在纳税申报期,各分、县局领导窗口实行定期值班制度,现场办公。在市局征管科设两部咨询电话,及时解答纳税人的提问。 (二)实行稽查事项事前告知制度。除举报案件、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及上级统一布置的专项检查外,对各种日常检查,采取送达税务稽查告知书的方式,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纳税人。对纳税人可能出现的违规现象,事先进行善意提醒;在稽查中,对纳税人非故意的违规行为,实行教育为主的原则。 (三)实行首问和首办责任制。第一个接待纳税人的税务人员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负责办理到底,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做好引导工作,不得推诿。 四、认真对待纳税人的咨询和投诉,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对纳税人咨询的一般业务问题当场答复,复杂的问题当天答复;需请示上级的,待上级答复后1天内答复。纳税人对税务干部服务态度、廉政方面问题的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查实答复。市局监察室设专门的税务行风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五、依法治税,公平执法。坚决打击偷、逃、骗、抗税的违法行为,极力为纳税人营造一个竞争公平、开放有序的纳税环境。 监督投诉电话:2839500 柳州晚报 责编:柳州电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