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盗牛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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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0:09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姜世伟李印军记者王兰)不到1年的时间,于某盗窃耕牛作案18起。昨日,台安法院依法判处于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而帮助于某销赃的田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法院介绍,于某系台安县桓洞镇某村农民,曾因多次盗窃牲畜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2002年4月中旬,于某伙同何某(外逃)携带作案工具,窜至事先“踩好点”的辽中县某乡 据了解,于某共在辽中、黑山、台安3地作案18起,涉嫌金额14.5万元。其间,田某为贪小便宜,除以大大低于市场价格收购两头牛外,还多次为于某联系买主,从中收取介绍费,田某收购及代于某销售的赃物价值近6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多次秘密窃取农畜,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田某明知是赃物仍予收购并代为销赃,已构成收购、销售赃物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