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廊”拆迁“有奖” 房产人员登门答疑提供房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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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2:28 沈阳晚报 | |
9月2日下午,“金廊”5地块拆迁之一的沈河区庆云小区院内热闹起来:沈阳市房产局、拆迁办的主要领导来到居民们中间,宣传打造“金廊”的意义、解答有关拆迁政策;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们,为即将动迁的居民们,现场提供房源,受到居民们的欢迎。 据了解,打造“金廊”的房屋拆迁政策,依然依据《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据介绍,为保障被拆迁人及承租人的利益,设定了最低补偿线,计算方法:房屋承租人最低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房地产市场住宅平均交易价格×80%+补贴面积×房地产市场住宅平均交易价格×40%;自有自住住宅房屋产权人的最低补偿金额=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房地产市场住宅平均交易价格+补贴面积×房地产市场住宅平均交易价格×40%。 沈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住宅平均交易价格,城区分四级区域:一级区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33元;二级区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510元;三级区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83元;四级区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480元。 沈阳市房产局、拆迁办有关领导,当场宣布了拆迁奖励政策:对不足45平方米的成套住宅,可以选择按照45平方米非成套住宅补偿,也可以选择成套住宅补偿政策。对拆迁前没有参加房改的拆迁居民,可在本次拆迁中办理房改手续,但不发给产权证明,可按照有产权给予拆迁补偿。 为保证拆迁工作顺利进行,鼓励被拆迁人尽早搬迁,采取了分时间段奖励措施,对被拆迁人予以奖励。即拆迁大会后25日内搬迁完毕的,每户奖励4000元人民币;拆迁大会后35日之内搬迁完毕的,奖励3000元人民币。 在庆云小区,沈阳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们,现场为拆迁居民们提供价格合适、地点适宜的房源,以解除拆迁居民的后顾之忧,促进拆迁工作。本报高级记者邱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