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年老伤做“道具” 暗算“目标”诈钱财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3日13:4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陈毓玲记者金志刚)刘女士开车“撞”了人,只得赔钱了事,但她没有想到,这起“交通事故”根本就是人为制造出来的。为此,警方提醒市民小心这类制造事故进行诈骗的不法分子。 8月28日8时20分,刘女士驾驶一辆桑塔纳轿车从长岛路一弄口转弯时,突然有一名中年妇女敲车窗叫她停车,说她的车撞到了人。当刘女士下车检查时,一个自称叫阿毛的男子 刘女士刚学会开车,驾驶技术不够熟练,所以比较害怕,想“私了”解决而没有报警。就这样,刘女士带阿毛及中年妇女到了公利医院。 经检查,阿毛的右脚趾第三趾骨折。这时又来了一个潘姓男子,自称是中年妇女的老板,他以中间人的身份,提议赔偿人民币2000元。当阿毛拿到钱后,这3人就立即离开了。 刘女士意识到有点不对劲,询问医生,没想到医生说阿毛的伤是陈旧性伤势,不可能伤自刚刚发生的“交通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