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不详:物业不给业主钥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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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8:13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编辑同志: 今年3月,因建设拆迁,我从老市区迁入岭兜小区。从拿到住房钥匙的那天开始,小区物业管理处就三番五次的来查验我们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并复印留底,还要求我们详细填写家庭资料调查表。家庭资料属于个人隐私,万一流失将对我们造成损害,物业有权这么做吗? 岭兜小区一住户 调查附记 收到来信后,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岭兜小区进行采访。 家住岭兜二里的陈女士告诉记者,3月11日,她根据公园房管所的通知,到物业管理处领取住房钥匙,出示了身份证、户口簿,并交了复印件。但物业人员拒绝接受复印件,坚持要她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交由他们复印,否则就不给钥匙。不但如此,物业还要求住户填写一份“业主家庭情况登记表”,连小孩在哪里上学,大人在哪个单位上班都要填写清楚。陈女士因为填写得不够完整,还被发还重新填写。后来在退还装修押金时,物业又再次把陈女士的身份证原件收去,说要复印留底。如果不交,押金便不退还。 记者随后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采访。负责人告诉记者,岭兜小区是政府安置小区,其中包括拆迁安置房、周转房、廉租房、危改安置房等。根据市国土与房产管理局的规定,这些住户按人口安置,家庭成员的户口必须都迁到小区,所以在领取钥匙时要核对身份证和户口簿。由于许多住户没有复印件,物业为他们提供了免费复印,复印后,身份证、户口簿都马上还给了住户。退还装修押金时,再次复印身份证留底,是为了防止错退或重复。至于对家庭情况进行登记,则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业主。曾经有居民出门时忘记关上煤气,管理人员根据登记表上的联系电话及时通知了业主,避免了事故的发生;此外,举办社区活动,若公安和居委会等部门需要物业提供业主资料,物业便能较好的配合。对这些资料,物业管理处有严格的管理措施,除了相关职能部门和物业管理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查询,因此不会造成泄露。 说法 那么,物业管理机构是否有权保留业主详细的家庭资料呢?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的陈晋捷律师认为,该小区物业的行为欠妥当,有待改进。从物业管理的职能上说,物业确实有了解住户基本资料的需要,譬如姓名、联系电话等,但诸如工作单位、孩子就读学校等信息则属个人隐私,物业没有权利索取。此外,在复印身份证时,也应在住户在场的情况下当场复印,不能要求住户留下身份证。 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人员认为,个人信息最好的保护者是所有者自己。目前社会上出现收购私人信息的商业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有些不法分子也利用流失的个人信息进行违法活动,陈女士的这种防范意识值得大力提倡。 记者提醒 最近一段时间,本报“热线”经常接到居民反映,其家庭资料莫名其妙地流失,成为一些家政、装修、婚介等公司的商业资料,严重干扰了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因此,涉及居民个人资料的有关机构、企业应当明确,公民的隐私受法律保护,若有侵权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报记者殷磊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