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象超前消费 为还债竟然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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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09: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缓 晨报讯 昨日上午,因债台高筑进而铤而走险的被告人唐某被蚌埠市中院以犯有抢劫罪、盗窃罪,依法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23岁的唐某是怀远县双沟乡农民,几年前来蚌埠市打工。近年,唐某结识了一打 经审理查明:2003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唐某利用夜晚时间,先后在蚌埠市二马路六股道、天桥东北侧等处,采用暴力手段抢劫单身女性钱物计11起,劫得现金及物品折价计人民币9900余元。其中,3月7日晚9时许,唐某尾随一被害人至曙光二巷时,从身后将其摔倒,抢走背包后逃离现场,内有现金600余元以及手机、铂金钻戒等物。随后,被害人及其亲友将唐某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另查,2002年11月上旬某晚11时许,被告人唐某在怀远县城关“一姜村”大排档,将店主姜某放在屋内充电、价值人民币2790元的一部手机盗走,销赃得款1500元,被其挥霍。(邓福民 顾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