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起高速“搜捕”超载车(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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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4日11:38 沈阳今报 | |||
记者张雷/文李浩/摄 “超载”是高速公路杀手 由于超载车辆的总重量超出公路、桥梁的设计承载标准,轻者使路面过早出现车辙、沉陷、破损,重者会使路面大面积崩溃、桥梁坍塌,而且会阻碍交通或造成其他恶性事故。以沈山高速公路为例,由于目前双向外车道行驶超载车辆均达到每天3000多辆次,导致投资120亿元、设计年限为15年的路面仅三年就到了“寿命”。 今年因超载死亡58人 昨天,记者随同沈阳市交通局的领导来到沈阳市多个高速公路路口巡查,看到所有公路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超载的情况。交通局的卢局长说,仅今年,全省由于车辆超载直接或间接引发的高速公路重大交通事故17起,死亡58人。所以,必须对此无限期加大整治力度,不根除不收兵。 超载最多罚5000元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重点为总重或轴载超出标准限值50%以上的车辆。在京哈线、京沈线、沈盘线、黑大线、明沈线、丹霍线、沈营线、沈环线和沈通线等九条公路上设置运输检测点,并将采取三项措施: 1.对超出标准限值50%的车辆予以劝返,返回确有困难的采取自行卸载和分车运输的方式进行处理; 2.对当事人不愿返回或卸载的,以及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按交通部2号令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标准为:超载50%-80%(含80%)的,罚款2000元;80%-100%(含100%)的,罚款4000元;100%以上的,罚款5000元; 3.对未超出标准限值50%的车辆的车主或司机,进行登记,如再次发现,依法予以罚款。具体标准如下:①单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9吨;②单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15吨;③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15吨;④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或双轮胎)载重量21吨;⑤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27吨;⑥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18吨;⑦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33吨。 辽宁省交通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沈阳市交通局将从9月8日零时依照上述规定对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上的超载情况进行集中整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