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气爆炸夺走双亲 16岁孤儿被判赔偿16万修房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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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0:27 北京娱乐信报 | |
高杉说,邻居都没说赔偿的事,为什么他们的单位非逼着他赔钱呢?信报记者王巍/摄 16岁的高杉是宏志中学高二的学生,他现在无家可归。两年前家里发生的一场煤气爆炸夺去了他父母的生命。因为,他家要为爆炸负间接责任,现在,他还要面临16万余元的赔偿。依据判决家里的房子修复后已经被查封,将要被拍卖或变卖来偿还索赔。 律师认为,高杉还是一个未成年人,法院对此进行简单执行并不现实,向法院提出了中止执行的申请,法院表示对此申请还没研究,而随时面临房子将被拍卖的难题。8月28日, ●当事人说 事故使他成为孤儿 一周前,高杉打来了热线电话,电话中的高杉说:“记者阿姨帮帮我吧,我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听完了他的遭遇,记者立即与高杉见了面。他和同父异母的哥哥高彬在一起。 高杉向记者回忆起了那场让他今生难忘的灾难。“2001年11月22日凌晨6点左右,我被‘砰’的一声巨响惊醒,窗户整扇整扇地摔在地上。我一睁眼,眼前一片火海。爸爸突然跑过来冲我喊‘快报警’。可当时,客厅被炸塌,根本找不到电话。爸爸赶紧把我抱起来,从炸开的墙洞中递给了外面的邻居,后来,爸爸流着血回来说:孩子,你妈妈可能不行了。”说到这儿,高杉低下头,眼里浸满了泪水。事故发生十几天后,父亲终因伤势过重死在了积水潭医院。” 被告上法庭 判赔16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经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第五检测所认定,高杉家所在的那栋楼被炸成了危险房屋,必须解危加固,楼里的其他11位住户都需要异地安置。这些住户大部分是门头沟地税局、门头沟财政局和门头沟水泥厂的职工,他们住的都是单位的公房。上述三家单位为房屋维修和安置住户用去了数十万元。 2001年12月,消防部门对这次事故做鉴定表明,火灾是因高家的液化石油气泄漏遇电火花而引起爆燃,高家对事故负有间接责任。直接证据就是:在事故现场,发现了高家煤气灶上的软管上有一处破损,也就是煤气的泄漏点。于是,2002年9月三家单位同时将高家告上了法庭,而作为父亲遗产的惟一法定继承人,高杉成了被告,他的哥哥是高杉的法定代理人,也一起成了被告。2002年12月16日,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杉赔偿三家单位房屋解危加固费、住户异地安置费、案件受理费共计165752元。一年中,高杉上诉到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但终审判决仍旧是维持原判。这些费用都要在高杉继承遗产范围内给付,而高杉继承的遗产只有其父生前买下的爆炸时的房子。今年8月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裁定,查封冻结拍卖或变卖高杉家在门头沟区德露苑小区的房屋。 在这期间高杉兄弟俩经邻居打听后得知,小区居民家的软管都是自己安装的。而负责德露苑小区的燃气供应以及维修、安装等工作的北京市大陆燃气公司燃气供应站一位负责人也说:“我们这儿都是居民自己进行安装的。”兄弟俩从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燃气办了解到,包括软管在内的一切煤气管线必须由专业人士安装。于是,今年4月20日两兄弟将大陆燃气公司告上了法庭,并且得到了大陆燃气公司的一部分赔偿。 兄弟俩相依为命 高彬是高杉父亲和前妻所生,目前的境况也很不好,微薄的收入仅够两人维持生活。高彬说,今年年初为高杉申请的低保批了下来,每月有了300元,除了每月交给学校130元的伙食费外,还能剩下点钱给高杉留做零花钱。后来,高彬告诉记者,兄弟俩以前很少来往,彼此的印象都很淡。自从家里出了事后,父亲的意外身亡让他们相依为命,并且,在这场近17万元的赔偿中,他们还是共同被告。 邻居都没要求赔偿 高杉曾经回到过修复后的小区里,楼里的居民们见到他都问长问短的。那次从开发公司出来后,高杉就回到了加固后的家。经理当时说房子还没修好,可是碰到邻居时,大家都说房子早就修好了。还问高杉什么时候回来住,父母都安葬好了没有?一点都没有提起让高杉赔偿的事情。有的邻居还说,这不是现代版的父债子偿吗。高杉说他始终不明白,当初和他同楼的居民都没有说赔偿的事,为什么单位还非逼着他赔钱呢? ●律师观点 执行该判决不现实 2003年8月,在高杉同学母亲的帮助下,高杉找到了中嘉律师事务所的何志鹏律师,何律师了解了案件的终审判决后认为,法院的执行过于简单,并且为高杉起草了一份中止执行的申请书,对于法院能否接受这份申请,还需要等待。 何律师认为,虽然在判决书中明确写着“鉴于高杉系北京市宏志中学学生,无经济来源,在其继承遗产范围内赔偿三家单位经济损失时应为高杉保留必要的生活及学习费用。”但今后高杉将不得不为最基本的生存而奔波,他正读中学,在短时期内不可能有进行劳动维持生活的能力,因此,该执行申请及裁定明显违反了民事诉讼法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良好生活、受教育条件的原则性规定。 另外,高杉现在正上中学,以后就算只上到大学毕业,其生活、学习所需费用亦不是小数目。如果对该房产进行查封、拍卖,则高杉将无一分钱财产,更谈不上有任何的学习、生活的费用。并且该房产的价值尚不一定够高杉以后将发生的必要的学习、生活费用。因此,该执行申请及裁定既违背了据以执行的生效判决,亦实无必要。 简单执行可能引发社会问题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许兰亭主任认为,这个案子有些父债子偿的意味,但是三家单位告高杉符合法律程序,无可非议。但法院并不能对这个案子进行简单执行,应该考虑到高杉所面临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到等高杉大学毕业工作以后,具备赔偿能力时再进行赔偿。单纯地把房子进行查封甚至拍卖,并不利于高杉的身心发展,有可能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法院说法 中止执行申请还没研究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的樊执行员说,目前此案的确处于强制执行状态,房子已经被查封,高杉的具体情况法院也清楚,他提出的中止申请法院还没有进行研究,还在考虑之中。 信报记者张伟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