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党校竟从事劳务输出 劳动物价部门:这种行为非法(09-02 07: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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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0:33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金保)昨日,10多名返回荆门讨说法的民工联名投诉:他们被荆门党校和沙洋镇组织到广东打工,上当了。他们不知组织方是为了安排就业,还是借机敛财? 民工们投诉称,上月12日,经沙洋镇的刘副镇长组织,该镇50名民工每人交了520元,在荆门党校接受了一天的法律培训。随后,党校杨老师将民工们带到东莞,分别安排到一家 民工姚华波说,杨老师和刘副镇长都说试用期月工资不少于500元,每天工作8小时。事实上,自己每天要从早上7点一直干到次日凌晨2点,能否拿到500元很难说。丁冬红等民工称,因感到被欺骗,他们才回乡讨说法。 昨日,刘副镇长对记者称,此次劳务输出,并未经过劳动部门,是荆门党校直接和东莞市劳动局大岭山分局签的用工协议,镇政府只负责组织民工。 荆门党校学员组织处负责人李某称,此次活动是该校领导到广东考察后决定的。他们收的520元中,200元为路费,320元为培训费。320元的培训费,党校开了专用发票。 党校不经过劳动部门,能将劳力输送到外省?培训一天就能收费320元?昨日,荆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的田主任和荆门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施科长分别接受采访时指出:外地用工企业到荆门招人,必须经荆门劳动部门备案同意,并审核合格。党校根本没有劳务输出和培训民工资格,从事劳务输出并收取培训费,其行为明显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