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判决大闹公堂 随州一原告被判三年(09-01 08: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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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0:33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良肖通讯员玉树建强)一原告被法院两次判决败诉后,多次上访不成,竟大闹公堂,致一人受伤。前日,肇事者徐某被依法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6年,曾都区市民徐某因与他人合伙做生意发生纠纷,在原随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其败诉,徐某不服,多次申诉。2001年7月,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复 今年4月17日,徐再次到随州市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辱骂殴打接待人员。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方某见状上前制止,徐拿起铁凳将方某砸伤。方某将徐告上法庭。 曾都区法院经审判认为,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方某2252.28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