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与旧房“亲嘴” 法院一审判新房房主赔偿(09-01 08: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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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0:33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长风通讯员严星)新建房屋与旧房相距不足50厘米,旧房住户的通风、采光受到严重影响。记者昨日获悉,监利县法院一审判决新房房主赔偿,并消除妨碍。 2002年5月,监利县红城乡的张某办理相关手续后,在监利县工商银行老宿舍对面建起一幢7层综合楼。综合楼与家住工行老宿舍的朱峰房屋,相距仅20—50厘米,且影响到老宿 今年3月,工行老宿舍的15名住户,以张侵害相邻权为由,向监利县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排除妨碍,补偿原告每户每年6000元。 监利县法院认为,鉴于张某新房的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法院判决由张某补偿其中10户经济损失各1200元,并部分支持了其他住户另设排水管道等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