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擅涨水电价格住户消费不明不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2:54 重庆晚报 | |
只因计算分摊后的水电费太麻烦,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分公司提高水电收费标准,引起住户不满。“用涨价的方式来承担输差损失我们无法明白消费。”昨日,伊先生向本报投诉。 伊先生2001年入住二航局综合楼,那时水电费按分表计算,总表与分表之间的输差损失由局里补贴。今年七月,局里成立后勤服务管理中心后,水电损失由住户分摊。由于计算 “水电费是政府定价,单位岂能随便更改!”二航局综合楼的40余户人大为不满:“水电输差是多少我们不知道,按照现在的收费标准付水电费,我们怎么知道是多给还是少给了?”无奈的是,对高价水电费住户还得按时交,否则就会被停电停水。 二航局后勤服务管理中心一工作人员说:“综合楼偷水偷电特别严重,为了平衡损失,只有提高水电价格。分摊和涨价差不多,并且分摊水电费太麻烦了。” 对此,渝中区物价局认为:“水电收费标准由政府制定,单位无权涨价。对于分摊总分表输差问题,单位可将输差公布出来,大家根据实际用水量分摊交费,这样消费更透明。”胡兰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