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不能再“熬”法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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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3:29 中国青年报 | |
郭春雨 沈罡 本报记者 彭冰 “书记员不能直接‘熬’成法官了,今后,书记员作为一种职业,要实行专业化管理。”这是目前吉林省法院系统许多法官和书记员广为议论的话题。 据了解,2001年以来,吉林高院开始对书记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规定今后法院系统 就此,吉林省三级法院还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建立了书记员管理处(科),对书记员进行集中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书记员与审判业务庭完全脱钩,工作由书记员管理科统一安排使用,自成体系,独立完成业务工作。 各级法院还根据工作需要,积极探索对书记员实行聘用制,新补充的书记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经培训持证上岗。 9月初,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全省首次书记员资格考试成绩:610人参加考试,458人及格,及格率为75%,占全省法院四分之一的现任和拟任书记员考试不及格,未取得由省法院颁发的《人民法院书记员资格证书》,再次培训考试合格前,将不得从事书记员工作。 吉林高院书记员管理处处长杨刚介绍说:“改革的最大变化就是在审判工作中,将书记员从法官队伍中剥离出来,将书记员作为一个专门的职业,不再带有过渡性,而是体现了很高的专业性,这将大大增强书记员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的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