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大学生杀公务员案”宣判 周一超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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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6:41 江南都市报 | |
浙江消息震惊全国的大学生凶杀公务员案,昨日上午在浙江嘉兴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农学系学生周一超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为周一超辩护的两位律师表示,他们将直接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件回放: 2003年1月23日,周一超报名参加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笔试排名第三,面试后总成绩排名第五。 4月1日下午,周一超参加体检。4月3日未收到录取通知的周因对录用工作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购买了菜刀和水果刀,并于下午3时许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511办公室。 他询问经办人干某后得知自己体检结果为“小三阳”,被定为不合格,而另一位手指残废考生则属合格类。遂用水果刀将干某刺成重伤,并在激愤中将干某同办公室的张某刺死。6月23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