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整容”考评办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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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7:31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9月4日讯 (记者 尹玉涛)记者从省建设厅了解到,近日,我省2003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考评办法出台。 据了解,本次考核将采用千分制,分为基础指标(200分)和现场考核指标(800分)两部分。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城市人均道路面积、万人拥有公交车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等10项指标。现场考核指标将包括城市综合管理、城市规划执法、环境卫生等15项指标。 按照要求,在考核中设区的城市负责对所辖县(市、区)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情况进行考评,并按照所辖县(市、区)五分之一的比例向省里推荐;然后省建设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全省17个设区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邀请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参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