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窃房客遭酒店驱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8:39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陈川 记者 采薇)头一天在酒店房间内丢了东西,第二天就被店方以催房费为由换了房门锁往外赶。在酒店长住的董先生认为店方这样做是不想承担丢东西的责任,酒店则称让欠费的客人搬离是天经地义,与失窃毫无联系。 董先生从1995年起就在西安市文艺路五羊酒店6楼长期包租了一间客房,8年来与店方的关系一直很融洽。据董先生讲,9月3日凌晨6时许,他喝完早茶回到酒店自己的房间,将门 昨天中午,刚遭失物之痛的董回到房间休息,酒店负责人和保安随后也进入了房间。董本以为他们是来处理盗窃案的,谁知该负责人却向其出示了一张催交房费的通知书,要求结清8月1日至8月31日的房费,否则立即走人。店方随后将房门锁换掉,并欲让两名保安将董“请”出去,经董严辞拒绝他才得以留在房中。“我在这里住了8年多了,以前和他们关系一直很好,昨天刚丢了东西,今天他们竟要赶我走。”董对酒店如此做法感到十分不解。 从昨天中午至下午4时,董一直就此事与店方人员交涉。在被问到此次催款风波与头一天盗窃案有无关系时,店方负责人称,这次催款与盗窃案无关,房费是董上个月已经发生的费用,是应该交的,不交则不能继续在酒店住宿。 董则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在酒店有很高的信用,根据这8年的记录,他以前曾多次有过三五个月才结一次账的情况,店方从来没有催过款、赶过人。目前除了8月份的房租没结外,自己再不欠酒店任何费用,这次自己失窃第二天店方就忙着赶人,正是店方想逃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