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经理”逃税受贿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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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8:43 华商晨报 | |
晨报抚顺讯(驻地记者 李凭)一名企业的负责人不但指使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 9月4日,记者在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受贿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抚顺市油脂厂原经理蔡洪声有期徒刑13年,抚顺市油脂厂被处罚金15万元。据了解,此案是抚顺市目前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经抚顺市国家税务局稽查二分局检查,位于东洲区青年路上曾经红火的抚顺市油脂厂,在2000年利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偷漏应纳税款计100余万元。该厂原经理蔡洪声,在担任抚顺市第二粮油工业储运公司经理及抚顺市油脂厂经理期间,多次收受其下属及关系单位的贿赂,合计35.5万元。 2001年10月19日,蔡洪声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去年5月22日,蔡洪声因涉嫌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重新计算了羁押期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