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部分费用将获减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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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1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明)据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了解到,根据近日新出台的有关补充规定,在符合相关政策的范围内,将减免车主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根据该补充规定,凡符合省政府关于非典减免政策减免范围的车辆,由于办理了公路养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全年统缴无法在2003年享受国家有关非典减免政策的,可按非典减免期内的实际免征抵扣2004年应缴的相应规费;2003年5月1日至2003年9月 作者:记者李明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