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勤民警要到场 最高费用200元 牵引违停车辆出台新举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2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对违章停车的牵引处罚行为,市交巡警总队昨天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牵引违章停放车辆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可以实施牵引的几种情况及收费标准。同时强调各区县交巡警部门不得与牵引单位有任何利益关系,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监督电话:56317070。 《规定》明确了可以对违章停放车辆实施牵引的情况,即:每日7时至22时在同方向两 市交巡警总队根据物价部门的有关收费标准,对违章停放的小客车收取牵引费每辆次不超过150元,对违章停放的大客车收取牵引费每辆次不超过200元。 违章车进入停车场后,停车场负责对车辆入场时间、号牌、车型、有无损坏等实施登记,待违章人接受处罚、并核实无误后放车。为方便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罚,各停车场应设置违章处罚点,并张贴《违章停放车辆牵引处理告知书》。当事人对违章事实或处理程序有异议的,一律告知其到违章处理部门接受处理。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特别强调,各区县交巡警部门不准与牵引单位有任何经济利益上的关系,违者将追究领导干部责任;“清障施救”单位违反上述牵引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受到停业整顿,直至被取消“牵引”资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