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味河豚吃死食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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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09:5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罗源县一饮食店店主被判刑10年不良商贩并未引以为戒,仍在偷偷贩卖 本报综合报道8月19日,福州市罗源县人陈永(化名)因销售河豚致使4人中毒,1人死亡,被罗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00元,附带民事责任赔偿受害者家属38092元。9月2日,陈永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然而,这起致人死伤的悲剧并未引起商家的重视,据调查,目前罗源县依然有商贩偷偷出售河豚。 吃河豚吃出人命 据了解,长乐人林利(化名)和3个福清的朋友在罗源湾经营渔排养殖生意,4人经常一起外出就餐。2000年3月20日晚6时许,4人像往常一样到罗源县凤南车站附近的“永根饮食店”吃晚餐,当时他们点了经常吃的河豚焖糟等3菜1汤,还有1斤半红酒。与林利邻桌的另外3名客人也点了河豚焖糟这道菜。店主陈永见两桌客人都点了同一道菜,便从冰箱内取出当天上午从罗源县中心市场购买的已经破肚剔除内脏的两条河豚鱼,将之去头、尾,并切成小块煮熟,然后分成两碗分别端给两桌客人。 当晚7时许,林利等人吃完晚饭后一同回到罗源金源旅馆休息。8时许,正在和朋友聊天的林利突然觉得四肢麻木、头晕,3个朋友连忙把他送往县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河豚中毒,3个朋友立即返回“永根饮食店”,按照土方,让陈永找些桂皮和地瓜叶给林利解毒。可没过多久,3人也出现了和林利相同的症状,被送往医院救治。陈永感到事态严重,连忙将桂皮和地瓜叶熬汁,于当晚10时许送到医院给林利等4人服用,可是没有什么效果,林利的病情恶化,3月22日医治无效死亡。3月24日,3个朋友按河豚鱼中毒方案治疗,治愈出院。 店主被判10年刑 事情发生后,罗源县卫生防疫站、罗源县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此事。罗源县卫生防疫站证实引起林利等人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为河豚鱼,罗源县公安局也作出了“死者林利死亡原因不能排除食物(如河豚等)中毒致死可能”。可是陈永却辩称,他不知道河豚有毒,当晚同时吃河豚鱼的另外3个人都没事,林利的死与他出售河豚无关。 2003年6月23日,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为,陈永从事个体饮食行业,明知河豚有毒却向顾客加工销售,造成4人中毒,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有毒食品罪,8月19日,法院作出判决判处陈永有期徒刑10年。 有人还在卖河豚 因为销售和食用河豚,两个家庭给毁了,可是3日记者了解到,罗源县城关中心市场上,依然有河豚出售,只要早上到市场,就可以买到现杀的新鲜河豚。 据罗源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河豚是不允许出售的,可是一些商贩为了牟利却偷偷地出售河豚。如果市民发现,可以向工商局举报,执法人员将依法查处。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