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的子女上学是可免交杂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0:09 桂龙新闻网-柳州日报 | |
家住柳锌集团附近的我市一低保户向记者反映,他儿子在三十五中学附小读书,上学期还享受免收杂费的优惠政策,这学期学校却说没有了;此外,在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低保专干小马告诉记者,全市共有两万多户低保户,其子女上中小学的也不少。这几天,每天都有一些低保户为了免交子女上学的杂费,应学校的要求来找小马开具书面证明。 据悉,市政府在1998年印发的《柳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提到,凡凭 那么,低保户的子女上学是否都可免交杂费?具备条件后又如何办理呢?前天(2日)下午,记者就此走访了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的王科长。 王科长肯定地告诉记者,我市的所有中小学自1998年以来一直都执行上述细则,而且几乎在每个学校都有获得减免杂费的学生。至于出现一些学校说不知道这一政策,王科长分析说,这主要是一些去年刚从企业学校转交市里接管的厂矿子弟学校。王科长当即向三十五中附小的校领导传达了《细则》精神,并要求该校免收低保户子女的杂费,若已收了的,要退还家长。 至于低保户如何办理这一手续,王科长说,只有低保户提供有效期内的“领取证”,其子女在户口所辖的学校就读的,一律都可免交杂费。 柳州晚报 卢廷杰 责编:柳州电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