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不准再停机动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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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0:11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新民通讯员罗晓鹏)从现在开始,人行道再不准停放机动车。由城市道路管理部门组织的机动车乱停乱放治理活动从今天在本市全面开展。 分析认为,造成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存车场少,不能满足车辆日益增多的需要;二是存车收费不合理,收费标准不统一;三是管理力度不大。 针对存车场少的问题,政府部门决定有计划地建设一批停车场,以满足存车的需要。针对收费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将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治理。针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本市有关部门推出存车场规范标准。新出台的规范标准明确,凡经营存车场的单位,必须具有天津市存车业核发的《行业管理合格证》和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无证经营的存车场必须撤销。现有存车场须向市存管会提出申请,并按市综合办统一要求开设存车场。存车场须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做到车走地净等。 此次对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和停放的专项治理,是依据《天津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对未经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人行道上擅自设立机动车存车场,擅自将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或在人行道上行驶的,其违法行为,将依法治理,情节严重的依法实行行政处罚。(C)200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