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禁止提前收取任何教育费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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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0:4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首席记者张世龙实习生于淼)近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在市教育局收费政策没有出台前,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前向学生收费。 近期以来,国家及省有关部门多次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格制止教育乱收费现象。日前,我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今年我市中小学校继续实行“一次性收费两公开”制度,岫岩农村中小学校继续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拒不执行,收费标 对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学校一律进行公开。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不许任何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对学校进行乱罚款、乱摊派。 在新学期,严禁中小学以举办各种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或“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费;禁止举办“校中收费班”;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严禁将学生入学(或分班)与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挂钩。 严禁各学校要求学生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及学习用品;严禁校内开办食杂店和组织学生饮用学生奶、纯净水;严禁向学生收取“取暖费、勤工俭学费”及校内存自行车费;严禁由学校集体办理中小学生保险;严禁中小学校出租、出借教室及场地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或联合办学。 有关人士解释,根据全省教育项目和收费标准,城市学生念完小学的学杂费不超过400元,初中不超过480元。这里所指的学杂费是统一收费项目,小学每学年40元、初中60元。此外,每学期还要代收代支(代替其它部门)一些费用,比如书费、体检费、三影一戏费等。如果不是教育部门规定的合理收费,家长可以拒绝和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