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克莉丝汀”获赔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5日12:05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昨天,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赢了“克莉丝汀”注册商标的官司,上海二中院责令苏州市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并赔偿人民币20万元。 今年3月间,有人在南京西路的协和量贩商场内购买到一些“克莉丝汀”糕点,仔细辨认,发现此“克莉丝汀”不是遍布上海大街小巷的“克莉丝汀”。上海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听说后,把生产那些糕点的苏州市克莉丝汀食品有限公司连同销售单位上海协和量贩超市 虽然苏州“克莉丝汀”一直辩称自己在包装上使用“克莉丝汀”企业名称,不是商标。但上海二中院审理后认为,苏州“克莉丝汀”除了用企业的全称标明食品的生产厂家外,还单独突出使用中文“克莉丝汀”,超出了对企业名称合理使用的范围,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解。 (梁宗刘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