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400元害两条命 被告虽无杀人故意仍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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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04:16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朝涛) 匪徒结伙入室抢劫,每人只得手400元,但他们为作案方便,绑住被害人并封住他们的嘴巴,导致两被害人窒息而亡。日前,广州中院对这宗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胡红连被判处死刑。 法院查明,2001年11月30日,湖南人胡红连与同案犯李桂武、邓建国等人从东莞来到广州,住在白云区同和镇同和街一杂货店内,密谋抢劫。经“踩点”后,胡等人将住在同和 当天早上,黄某夫妇被发现窒息死亡。警方于2002年8月份将胡红连抓获。同年11月18日,胡被提起公诉。直到被抓获时,胡才知道黄某夫妇窒息身亡,意识到自己闯下大祸。胡的代理律师提出,胡并无杀人故意,为了保障被害人家属的利益,建议法院对胡某从轻处理,以使其积极补偿死者家属的损失。 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胡红连虽然没有杀人故意,但其使用暴力入户抢劫,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主观上恶性大,依法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 |